10年禁捕,滇池保护治理翻开新篇章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7月1日0时起禁止在云南省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流域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捕捞,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紧接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发布《关于在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今年8月20日起,滇池及主要入湖河道将实施暂定10年的全面禁捕期。
滇池是世界
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捕捞渔业资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通告》要求各区滇池渔业及河道管理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协管巡护制度,加强禁捕宣传教育和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渔政执法管理,强化联合执法力度。
另外,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所有渔船应当集中停放,统一管理。各区滇池渔业及河道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属地渔船停泊点的监督检查。
云南网记者浦美玲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z/7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