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改名不久就收监管函国新证券因担任生物
每经记者王砚丹每经编辑叶峰
9月9日,云南证监局网站消息,因国新证券在担任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期间,存在三项违规行为,而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去年12月,中国华融正式启动华融证券股权转让计划,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出华融证券71.99%股权转让项目,标的股权价格为.3亿元。今年1月,中国华融公告,公司与国新资本签署国有产权交易合同,以.3亿元转让华融证券股权。今年7月底,该交易完成,中国华融彻底退出华融证券,公司名称也正式更改为“国新证券”。
担任生物谷保荐机构期间存在三项违规行为
云南证监局指出,国新证券在担任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及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未能督导发行人有效防止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年8月至年3月,发行人控股股东累计占用发行人资金3.56亿元,日占用最高余额为2.77亿元。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余额为2.57亿元。
二、年4月29日,华融证券出具《关于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治理专项核查报告》中披露了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但在关联交易一项中发表意见称“年公司关联交易已经过合理预计,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占用生物谷资金事实不符。保荐机构在上述报告中未对生物谷年关联交易披露情况发表恰当核查意见。
三、未采取充分的措施履行年报督导职责,未就年报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云南证监局报送正式书面报告。
云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国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云南证监局要求国新证券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同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十年从业的保代依然失职,出具的核查报告和意见不真实、不准确
值得一提的是,国新证券所保荐的生物谷,已成为首家被北交所纪律处分的上市公司。
7月1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四份纪律处分书,对生物谷(BJ.,股价7.32元,市值9.37亿元)资金占用、重大事项未披露等违规事项作出处理。北交所给予了生物谷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艳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给予上市公司生物谷、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而当时的华融证券、以及两名保代梁立群、张见也一并受到了处分。
北交所指出,梁立群、张见为生物谷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两人存在以下未能勤勉尽责的行为:
一是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代表人未能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且在年1月核查发现违规行为(大额委托理财未披露)后未有效督促公司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未及时向北交所报告重大事项,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年1月,保荐机构在核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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