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金沙江路车祸致5死案宣判,司机开儿
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金沙江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陈某在发生碰擦后,没有停车处理,却加速并多次变道逃逸,最终撞击多人,致5死7伤。昨天,上海二中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时陈某向儿子借用登记于其儿媳刘某名下的东风日产汽车,自上海吴中路弄小区出发,于当日9时21分许,以35-37km/h的速度行驶至大渡河路号路段处时,与电动车发生轻微碰擦,陈某随后加速并多次变道逃逸。其间最高速度达km/h。在前方大渡河路金沙江路路口信号为红灯的情况下,陈某驾车以-km/h的速度冲闯,先后撞击被害人苗某骑行的电动车、被害人朱某靖驾驶的奔驰小汽车、被害人王某骑行的电动车,最终连续撞击被害人邬某驾驶的路虎小汽车及被害人朱某芳、张某、甘某、于某、朱某珍、李某、朱某、于某红、胡某等行人后才被熄停。
本来可以避免的一出悲剧,最终酿下恶果。华东政法大学某教授表示,考虑到行为人在实施本次犯罪行为时的恶性,以及犯罪人本身的人身危险性,符合可以判处死刑的条件。
GO车君点评: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如果发生第一起碰擦事故时,陈某没有逃逸,自然也不会发生接下来的恶性事件。大家开车一定要遵守交规,发生事故一定要配合处理,肇事逃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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